钦州市召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听证会

10.11.2016  21:13
    11月8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钦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地质勘查单位以及矿山业主等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议指出,目前,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已临近目标年,在当前情势下,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交流与沟通,明确规划编制范围,严格规范规划编制。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主要确定钦州矿业经济发展、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产资源管理等目标,明确钦州市要充分发挥当地外向型矿业经济的优势,重点开发陶瓷土、铅锌矿、地热、钛铁矿等矿业矿种。《规划》划定了重要矿产限制开采区3处,矿产资源保护区1处,禁止开采区91处。《规划》要求,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服务项目,严格限制开采煤、锰等矿产,全力保护好稀土资源,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黏土,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市矿业产值(采选工业产值)达到5亿元左右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