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国税局发挥巡视“监督利器”作用促推税收工作
2007年以来,钦州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对基层巡视进行“全覆盖”检查,每年选择1~2个县(区)国税局作为巡视对象,实施具体巡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辖区内所有县(区)国税局的两轮巡视。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扎实贯彻落实。该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巡视前集中培训等形式,切实加深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健全共享机制,节约监督成本。进一步健全巡视成果共享细则,把巡视成果与人事、监察、督察内审、机关党办等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内部审计、党建工作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
三是完善处置机制,巩固巡视成果。对年度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该查处的查处,该调整的调整,该通报的通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的督促落实。2013年,在某基层单位巡视中,我局发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苗头后,及时将线索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成功破获了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5千多万元,及时有效地查处和打击了虚开、骗税和发票违法行为,震慑和遏制了涉税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目前,检察机关已批捕了7名犯罪嫌疑人,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是实行公开制度,善加运用巡视成果。该局采取会议报告、公文处理系统、办公场所张贴和网络平台公开等形式适度公开巡视工作流程和取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不仅可以对巡视工作进行监督,自身也得到了廉政警示教育,巡视成果得以创新性利用。在对钦州港区国税局的巡视工作中,巡视组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探索该基层单位建立青年干部培养的创新做法,并提交钦州市国税局党组,推广该基层单位先进的青年干部思想政治培养经验,有效带动了广大青年干部的成长。近年来,钦州市国税系统共提拔任用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36人,占提拔人数78人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