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广覆盖 资金有保障 惠民赢口碑 钦州市多措并举抓好公积金管理工作

01.03.2016  10:53

      民以食为天,居以房为先。在钦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是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最普遍的方式之一。如何管理好、使用好公积金?如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服务钦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抓扩面、严管理、增收益、提效率”的工作思路,创新管理,科学运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2015年,钦州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10.83亿元,同比增长24.62 %;发放公积金贷款6.21亿元,同比增长26.61%;实现增值收益7,770万元,同比增长89.51%;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57.94亿元,涉及缴存职工达12万多人。

      抓扩面—多措并举,惠民制度广覆盖

      要实现住有所居,扩大普惠制度的覆盖面是基础,更是重中之重。钦州市为扩大归集面,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积极采取宣传发动、协调互动、执法推动的“三动”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将公积金制度与社保制度同等对待,主动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积极争取职能部门支持,将游离在制度之外,非财政统发工资的“六类”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勤编人员、特岗教师、代课教师、大学生村官、单位自聘人员)吸纳到公积金制度中来;积极受理职工投诉,采取主动排查、上门执法等措施,督促单位按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严管理—规范管理,资金安全有保障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关系民众生计,资金的安全保障是基础。钦州市通过制度规范、科技辅助、强化监督构建“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资金安全。该中心严格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管理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住房公积金;在“提、贷”审批环节严把“内控关”,职工信息核查环节严把“诈骗关”,加强执法力度严把“风险关”。

      与此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升级完善、推广12329服务热线、开通网上咨询平台、设立投诉电话等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内控稽核制度,按季稽核,分段检查。积极主动接受自治区住建厅、市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提效率—提升服务,便民利民赢口碑

      为着力打造公积金服务品牌,钦州市相继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中心积极协调受托银行和房产管理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绿色通道,受托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单方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8万元;职工可贷款额度不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缴存余额挂钩;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不再查询申请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至 20%,执行基准利率不再上浮。
 
      科学规范管理好住房公积金,不仅改善了城镇职工居住条件,还有助于推动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发展。2015年,该中心共为全市2703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6.21亿元,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29.70亿元,贷款余额23.38亿元,同比增长25.02%;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2.80%,位列全区第三位。实现增值收益7,77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利息3125万元,预计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助3095万元。(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