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强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06.06.2016  18:20

2015年来,钦州市质监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为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承接事项,下放审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文件要求,2015年起市质监局承接了省级质监部门委托实施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化肥、危化品)的审批项目,取消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委托加工备案、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三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规范审批,简政放权。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两项非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从2015年10月份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顺利完成。通过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事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三、优化环境,激发活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的精神,取消了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授权考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的定期检验费的三项收费,降低眼镜配置计量器具、玻璃温度计等部份计量器具的检定收费标准,通过取消和降低这些项目的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四、优化流程,服务便民。对市质监局行使的行政职权,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目前该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通过印发一次性告知单、《服务指南》小册子发放,并在该局的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目全面实行提速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五、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市质监局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市政府网站的质量技术监督主页,依法将有关法律法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执法依据和程序、收费标准、举报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公开,扩大网上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围,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六、严格履职,依法行政。市质监局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责,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履行计量、标准、质量和特种设备的监管职责,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五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较大的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消费品、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