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检察官驻站为企业提供“门诊式”法律服务
广西检察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黄聪颖 罗兆丹)“昨天接到检察院打来的电话还有些担心,印象中检察院是专门打击犯罪的,进来就意味着出大事了!万万没想到,检察院还能为我们非公企业发展提供这么有针对性的服务!”这是8月7日上午,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钦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服务非公企业工作座谈会上,一名应邀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的开场白。在座谈会召开前,钦州市东盟商贸城有限公司还专门给钦州市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着“彰显公平正义,维护企业权益”的锦旗。东盟商贸城董事长介绍说,某公司部分员工到东盟商贸城无理取闹,给其公司项目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后来他们获知钦州市检察院有“惠民检察热线”,就试着拨打反映诉求,没想到检察院非常给力,深入调查,多方协调,还了该公司一个清白和公道。
在当天召开的座谈会上,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信权,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万军,钦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陈宇才,以及东盟商贸城等7家非公企业代表围绕非公经济发展中的政策与法律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东盟商贸城公司代表感慨说道:“召开‘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这说明检察机关对我们非公企业很关心。这次座谈会开得好,让我们有机会面对面反映诉求!也希望检察院的同志以后多到我们非公企业走走,多帮助我们。”“这个座谈会很有意义,作为企业的‘娘家’,我要向检察院说声谢谢!”钦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陈宇才如是说。
非公企业在钦州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钦州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认真梳理企业发展遇到的法律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自2012年以来,钦州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了《钦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百十亿元企业工程”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并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钦州市工商联专门设立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站,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门诊式”法律服务等等。工作站采取每周派员轮值制的方式,检察官驻站办公,直接受理和收集汇总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材料,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门诊式”法律服务。同时,工作站还明确制定了与市工商联加强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调研制度、定期走访制度、法律咨询制度、宣教制度等。检察官进站的第一天,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一经理就前来反映其公司近期遇到的诉讼纠纷问题。值班的检察官刘霄耐心地边问边听,并适时给出指导意见。离开前,该经理握住刘霄的手说,“这个工作站虽然不大,但您的耐心让我感到暖心,太感谢了!”
钦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毅指出,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涉及侵犯非公企业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亲商、助商、安商、护商”意识,强化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履行预防、保护、监督、咨询、服务的职责,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努力提高服务非公企业的办案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确保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实效性。
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信权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将坚持五个“一点”的原则,即服务态度更积极主动一点、服务渠道更畅通一点、服务方法更多样一点、服务内容更丰富一点、服务措施更扎实有效一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