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理顺企业委托代管关系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0.10.2015  15:58

  近日,钦州市财政局对两家财政出资成立的公司 -- 钦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和钦州市兴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委托监管。此后,市财政局通过理顺关系、规范运营等措施夯实管理基础,确保对经营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到位,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理顺关系,依法代管。 按照市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的要求,一次性解决证件不齐、多年不进行年检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补齐手续,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并进行了企业年检。 

   二是按时报税,规范运营。 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地税部门组织的“金税三期”新系统培训,每月按时进行业务涉及税种的申报,规范了委托代管企业的运营。 

   三是签订协议,力促增值。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与财政周转金专户代理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将原活期利息转为协定存款利息,促使回收财政周转资金保值增值,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收益最大化。 

     

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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