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助力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三大工程”

29.06.2016  23:13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十三五”时期,钦州市将加强贫困残疾人康复的救助力度,预计投入资金615万元,免费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康复服务。 

  一是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十三五”时期,钦州市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印发了《关于印发钦州市2016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市本级配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年为未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扶持的市辖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600例免费复明手术。其中,市财政按照800元/例的标准对手术进行补助,患者其余手术费用则通过新农合报销、医疗救助和医院减免等,基本实现患者免费手术。“十三五”时期,钦州市财政将累计投入资金240万元,为3000名农村贫困患者减轻手术费用负担。 

  二是实施“七彩梦”脑瘫儿童康复工程。印发了《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期间七彩梦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市本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完成中央既定手术任务数的基础上,扩大受益面和拓宽脑瘫儿童救助范围,对全市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儿童进行救助,市财政将按照1.2万元/人的康复训练费标准进行资助,每年资助贫困脑瘫儿童50名。“十三五”时期,钦州市财政将累计投入资金300万元,资助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250名。 

  三是实施贫困青光眼治疗工程。为加大对贫困青光眼患者的救助力度,印发了《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期间“贫困青光眼治疗工程”市本级配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市辖区贫困青光眼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每年实施100例,市财政按照1500元/例的标准对每例手术进行补助,患者其余手术费用则通过新农合报销、医疗救助和医院减免等。“十三五”时期,钦州市财政将累计投入资金75万元,救助农村贫困青光眼患者500人。 

  上述三项康复救助政策,是财政部门落实“扶贫攻坚”工作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因贫放弃康复治疗的问题,不断满足贫困残疾人对康复服务需求。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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