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2014年,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把财政监督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了财政监督管理。
一、建立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对开发区已有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涵盖资金审批、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财政管理制度10多项,并在工作中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开发区财政监督管理。
二、增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 经常组织财政干部学习财经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思想教育提高财政干部资金安全意识,依法理财,模范执行财经纪律。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案例分析交流讨论,提升财政干部财政监督检查能力。
三、强化预算约束力。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预算计划和进度安排支出。按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与权限要求,严格按规范程序审核审批资金支出,切实做到开支按标准,支出按进度,确保财政支出安全规范。
四、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严密资金出账手续,科学合理安排股室人员分工,对资金拨付交叉审核。严格实行支付凭证、印鉴、公章分开保管,配备专门保险柜专人保管。明确专人按月核对专户资金余额,确保账款相符。通过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互相牵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制衡机制。
五、整合资源加强监督检查。 一方面,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不同检查内容,有侧重点地选择检查对象,尽可能扩大检查范围,平衡监督检查次数。另一方面,加强与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2014年,该区财政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检查、“三公”经费检查、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检查、城乡低保对象抽样核查、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抽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调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了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落实监督检查结果。 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结果利用机制,每次财务检查活动结束,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受检单位反馈,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过积极沟通,提供帮助,促进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对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单位有无“旧病复发”现象,以整改促进管理,以管理落实整改。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政务主动及时公开制度,凡应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财政工作公开透明化。
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