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荣膺“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8.05.2015  12:36

  钦浪网讯 (记者 龚雪丽 姚绍贤) 昨日,自治区召开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会。钦州市荣获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浦北县、灵山县荣获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县城”称号。

  回首往昔,2010年8月,钦州以迎接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为契机,奏响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集结号:全民参与、全民行动,“共创文明城市,同享美好生活”。四年间,上到领导干部,下至基层民众,钦州400万人民以实际行动,始终高标准严要求,一步一步回应曾经誓言,兑现曾经诺言。

  市委、市政府将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纵然工作千头万绪,创城却从未停滞。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动员、研究、部署、检查,全面谋划,提出明确要求,要构建绿色、整洁、有序、和谐的人居环境。

  顶层设计有思路,创城工作有出路。四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聚沙成塔的勇气,以集腋成裘的魄力,带动创城工作实现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钦州以立体式、全方位的创城宣传,不断增强市民参与创城、支持创城的自觉性;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个年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校园为主要阵地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中国梦”、“感恩教育”等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以“微笑钦州,满意钦州”、“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礼让斑马线”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水平,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以医疗卫生惠民、社会保障惠民、安居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为保障,不断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此外,钦州还通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巩固提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市民素质巩固提升等“五大巩固提升工程”,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不断提升。

  迄今,全市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9个、文明村镇7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11个、文明村镇56个;市级文明单位165个、文明村镇62个。与此同时,“九大和谐建设”不断深化,245个单位、村获自治区命名表彰,树立市级示范点9个,县区级示范点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