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30.11.2015  10:10

 

  广西检察网11月30日讯(通讯员韦丽珠)11月18日上午,银海区检察院起诉的叶某玩、叶某东等十二人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在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银海区检察院将此案作为观摩示范庭,由于海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同时邀请银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法庭庭审。 

  该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1月21日,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大坎村委会三家村村民叶某昌等人,在得知第二天银海区政府将在三家村望天塘岭处竹林大道项目用地进行清理施工,便召集三家村村民开会商量,组织村民第二天到现场阻挠施工。1月22日9时许,被告人叶某玩、叶某生等12人及叶某莹、陈某兴来到上述施工现场,伙同村民二百多人,持锄头、木棍、汽油等暴力冲击警戒线,与在场村民一同围攻、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陈某兴用汽油点火烧伤政府工作人员陈某亮,阻挠清理施工。造成政府工作人员沈某被殴打致开放性挫伤、开放性多发性颅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陈某亮被烧伤致轻伤一级;以及多名政府其他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严重妨害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该院认为,被告人叶某玩、叶某生等12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妨害公务罪犯罪活动中,被告人叶某玩、叶某生等12人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12名被告人及3名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论辩。面对被告人与辩护人的辩解,公诉人沉着应对、思路清晰、答辩重点突出,用确凿的证据、精炼的语言指控犯罪,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心服口服,庭审历时七个多小时,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 

  庭审结束后,在场观看的村民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感悟颇深,纷纷对公诉人精湛的业务技能表示赞叹,对公诉人定性准确、举证充分、说理有力的庭上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通过此次观看庭审,公诉人给大家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课。同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希望检察院今后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的检察官队伍,并把庭审观摩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检察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大宣传法制力度,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的规范、公开与透明,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作者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