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多次被人异地取出 男子持卡在手浑然不知

21.01.2015  11:52

嫌疑人指认用于盗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的作案工具  记者  何璨汐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黄艳芳  黄冠毅)家住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的潘先生3天内被人分4次取走了银行卡内的6万元钱,却浑然不觉,因为银行卡一直放在钱包里。直到办案民警找上门,他才惊出一身冷汗。1月20日上午,良庆区法院开通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团伙5名成员涉嫌在南宁市多家银行的ATM机上安装假键盘、ATM插卡器和存储器,非法获取他人的银行卡信息并进行复制银行卡,作案两次非法获利8.68万元。

  涉案嫌疑人阿飞(化名)和阿宝(化名)相识后,两人商量由阿飞提供盗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由阿宝负责找人安装,获取银行卡信息后进行复制盗刷他人银行卡,所得款项两人五五分成。拿到阿飞提供的获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后,阿宝找到了老李等人商量作案地点。

  2014年7月29日18时许,阿宝带着老李和另外两名男子(在逃)到邕宁区蒲庙镇一银行安装假键盘、ATM插卡器和存储器。他们在银行附近等了约一个小时后把设备带走,再将所获取的银行卡信息交给阿飞复制。之后,几人分4次取走被害人现金共计5万多元。

  同年8月,阿宝和老李又找来阿袁(化名)到良庆区玉洞一银行的ATM机上,以相同的方式复制银行卡。次日,几人分4次取走被害人现金共计3.6万元。

  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后,几人继续拉人入伙。2014年8月4日17时许,老李带着“新成员”阿坚到江南区吴圩镇一银行安装设备,而阿宝和阿袁租车接他们返回市区。23时许,4人在回程途中被警方抓获,阿飞也随后被擒。

  1月20日上午,良庆区法院审理认为,阿飞等5名涉案嫌疑人采取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复制、盗刷的方式实施犯罪,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5名涉案嫌疑人对罪名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

  ■案件警示

  庭审结束后,阿宝告诉记者,他们在ATM机上安装假键盘、ATM插卡器和存储器,一般几分钟就能装好。其实,被动过手脚的密码键盘和插卡口不难发现。为了方便取走设备,一般都是用双面胶粘住设备,市民稍微用力掰,就能揭下来。

  类似案件屡见报端,这种犯罪手段隐蔽性较强,普通市民在ATM机上操作时,也很少会注意到设备是否被人动过手脚。法官提醒市民,在ATM机存取款时,要留意机器是否有异常。平时要注意保管好银行卡,可以采取开通手机短信提醒业务、定期修改密码、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掩、留意ATM机是否有异常等方法,尽量保障资金安全。此外,银行最好派工作人员定时巡查,发现ATM机有异常应立即报警处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