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集中销毁一批废旧炮弹及过期民爆物品
工作人员埋预销毁电雷管。
销毁前出动无人机侦察销毁点周围情况。
销毁现场。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丽娜 )12月15日,南宁市公安局在西乡塘区双定镇某石场,对今年持续开展的“神剑1号”专项行动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及涉爆企业留存的过期民爆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当日下午,在双定镇某石场内,随着现场指挥长一声令下,深埋的过期炸药及电雷管等危险物品被引爆。当日共销毁炸药5吨、雷管近10万枚,其中公安机关收缴的雷管10035枚,爆破公司主动清退导爆管雷管1060枚、封存停用电雷管17687枚,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过期炸药5吨、封存停售电雷管68617枚。
除了此次销毁行动,12月中旬还将在武鸣区双桥镇对全市前期收缴的废旧炮弹、非法爆炸物品及涉爆企业留存的过期民爆物品进行分批分次集中销毁,全部销毁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据悉,2016年,南宁市公安局按照自治区公安厅部署,持续集中开展危爆物品管理大整治行动,通过大力宣传、加强检查摸排、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涉爆涉枪犯罪、集中清查收缴等措施,危爆物品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战果,收缴了一大批流散在社会上的各类危险爆炸物品。经统计,2016年共收缴废旧炮弹50枚、炸药646公斤、雷管19470发、工业索类火工品4428 米、枪支952支、子弹11175发。
另外,2016年4月1日起,自治区全面推广使用导爆管雷管,除煤矿可以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实施爆破作业外,其他爆破作业停止使用电雷管。我市涉爆企业主动将未销售、使用的电雷管进行了封存,但长期存放在民爆仓库既占用库存容量又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经南宁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排查统计,全市涉爆企业封存停售停用电雷管约16万枚,过期炸药8吨。
编辑: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