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十一”长假出行提示 旅途遇纠纷可投诉

01.10.2016  18:37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颖)国庆假期来临,为了确保广大旅游者假期旅游安全舒心,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十一”长假旅游出行提示,旅游途中如遇纠纷,游客应依法理性维权。如协商不成,可在事发时向“12301”全国旅游投诉服务热线投诉。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示游客注意以下几点:

  1.关注旅游目的地有关信息。密切关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情况及应急救援电话等。充分了解前往国家及地区的最新安全状况。

  2.要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并签订合同。对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自费项目、住宿的标准、餐饮的标准等。要完整保留好合同、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避免旅游纠纷。积极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出境旅游须办妥签证,带齐护照、往返机票、邀请函、境外旅游保险等所需证件和文件,仔细核对有效期,避免入出境受阻。尽量多掌握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目的地海关关于随身携带物品数量和品种的规定,做到有备无患。

  3.加强旅游安全风险防范。外出旅游时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注意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避免丢失。注意行车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随时留意治安等安全风险。外出时请尽量使用银行卡,不要携带大量现金。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并尽量避免独自从事探险旅行。避免在不安全海域、水域游泳,尽量结伴活动并携带救生设备。境外旅游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

  4.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在景区购物前,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5.要依法理性维权。旅游途中如遇纠纷,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理性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切勿产生过激行为。协商不成,可在事发时向  “12301”全国旅游投诉服务热线投诉。也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于旅游活动结束后向旅游、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需要注意的是,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6.要增强文明出游意识。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在行为、衣着、饮食、拍照等方面的风俗和禁忌。出境旅游时请入乡随俗,举止得体,注重形象,文明出游,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