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被"闺蜜"诓走1570万 "闺蜜"用钱购买豪宅豪车
轻信谎言 富婆被“闺蜜”诓走1570万
“闺蜜”用钱购买豪宅豪车,还投资养蛇赔个精光
听说“闺蜜”有关系可以搞到买加油站的指标,家境殷实的詹女士心动了,从此,她就掉进了“闺蜜”精心编织的圈套——4年里,她先后向“闺蜜”汇去1570万元。没想到,“闺蜜”拿巨款买了豪宅豪车,还去广西投资养蛇!结果赔了个精光。
昨天,江岸警方宣布,这起历时7年的巨额诈骗案终于水落石出。
投资1570万开加油站
詹女士今年58岁,是事业型女强人,苦心经营多年,积攒了不少资产。
2008年1月初,詹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40多岁的中年妇女殷兰。殷兰称自己是某大型国企的职员,自己丈夫、弟弟甚至父母都是石油系统的。一来二去,二人慢慢熟络起来,经常相约一起逛街购物,成了一对好闺蜜。
在一次聊天中,殷兰透露,她和某石油公司高层关系很熟,可以通过这层关系购买到加油站获取高额利润。詹女士心动了。殷兰说,购买加油站需要预先支付80万元定金。说罢,詹女士毫不犹豫将钱足数汇款给殷兰。过了2个月,殷兰又以办理加油站土地证为由向詹女士索取了150万元。
2010年,殷兰称又通过关系可以买到安徽省合肥市的2个加油站和北京市的1个加油站。詹女士支付给殷兰350万元作为购买这三个加油站的定金。就这样,2008年至2012年期间,殷兰先后以购买加油站付定金、办理土地证、交税款等名义分多次让詹女士汇款、转账给她,共计1570万元。
几年了,啥也没见着
后来,殷兰和詹女士的联系越来越少,詹女士打电话给她,经常打不通,打通了对方也只是说:“正在审批,快了。”詹女士自始至终未见到任何关于购买加油站的凭证、合同文件等。
2014年10月13日,詹女士来到江岸区公安分局花桥街派出所报案称其被诈骗1570万元,并提供了自己经各银行汇款转账给殷兰的交易流水和殷兰写的一张1570万元的收条。
接到报警后,花桥所调取殷兰的收款账号交易明细,发现殷兰在多次收到詹女士的巨额资金后,并未有资金流向加油站等行业,而是进行了投资理财和转账给其近亲属。特别是查询在2012年6月,有多达千万元的巨额资金转到广西博白县开户的三个银行账户上。在此期间,殷兰还首付200万元购买了武汉天地的一处豪宅,并花128万元为女儿购买了一辆豪华奔驰越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