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防办部署各地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11.10.2016  16:45

  9月中旬以来,我区降雨量明显偏少,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局地出现重度气象干旱,部分市、县出现旱情,灌溉、生活、工业等用水矛盾初显。为保障城乡人民生活、生产和农田灌溉等用水需要,10月10日,自治区防办通知要求各市防指组织做好防旱抗旱各项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防早抗旱工作。 各地防指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积极应对已经发生或将会发生的旱情,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
     

  二要突出重点确保人饮安全。 各地要始终把人饮安全放在首位,对可能出现人饮困难地区要细致排查摸底,制定应急解困方案;对承担抗旱供水任务的水库,要因库施策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需求。旱区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及时开展应急找水、送水服务。
     

  三要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水源。 各级防指要督促供水管理部门或单位摸清家底、算清水账,全面掌握现有水源和用水需求;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汛后降雨及台风雨等雨洪资源,为今冬明春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水产储备水源。

 

  四要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因地制宜兴建各种抗旱应急设施,千方百计提高抗旱减灾能力。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及早建成并发挥抗旱效益;抓紧2014和2015年度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养护经费,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要加强抗旱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和参与意识,特别是在城乡水源不足、采取定时限量供水时,要提前预告,提醒居民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