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检察院向海关人员支预防招

13.01.2016  16:47

  广西检察网1月13日讯(通讯员江文烨)  “……非常感谢检察院同志给我们提出那么好的意见建议,回去后,我们一定会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防城海关缉私分局赵国强副局长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干警由衷地感谢道。 

  2016年1月12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与防城海关缉私分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强化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向防城海关缉私分局支招。 

  会上,防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公诉科及预防局三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结合2015年该院查办该局6名执法人员受贿案,从自身办理案件的所思、所做,详细分析案件被告人犯罪的内外因,建议防城海关缉私分局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单位日常的集体学习中,强化教育的经常性,引导海关人员正确地自己的权力关,解决主观上不想犯的问题;针对执法人员与行贿人员通常是“一对一”行受贿现象,构建一个从上到下的立体化监管机制,监管小组最好由综合部门与执法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坚持不定期地更换小组成员,经常性地开展监督工作,防止暗箱操作,从制度上解决不能犯的问题;抓好打击犯罪人员的同时,注重扩大社会舆论的监督渠道,解决执法人员不敢犯的问题。听完三个部门负责人建议后,与会的海关人员一致认为建议很符合实际,明确表示今后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最后,黄建森检察长以一句“当行贿人员要求自己在执法过程中给予关照时,要敢于承认自己的‘无能’,没有本事可以帮忙,防止行贿人员把自己当作‘围猎对象’,杜绝行贿人员的行贿行为”话与与会人员共勉。 

  (作者单位:防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