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首次开庭
25.11.2015 15:0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1月24日,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开庭,这是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受理、开庭审理的第一个案件,这标志着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正式运行,为防城港市增添了一条快捷、便利、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渠道。
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发生民商事纠纷后,根据其事先或者事后的协议约定,将纠纷交由双方认可的、公正的第三方予以裁断,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的一种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在法院诉讼之外通过非官方途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登记设立,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提供仲裁服务的常设仲裁机构。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具有独立公正、尊重当事人意愿、保守秘密、快速高效、成本低廉、专家办案、服务性强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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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5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