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为新选任人民监督员颁证并开展业务培训

10.10.2015  13:31

  广西检察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温绍政)10月9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业务培训班在市司法局举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副主任邓志杰、防城港市司法局局长郑武珠、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虹等领导为新选任的20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并为人民监督员举办监督业务培训。 

  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经历了先期试点、全面铺开、深化改革等阶段,在探索中逐步完善。根据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此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培训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因此,自2014年11月起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积极沟通、交流、协商确定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名额分布等选任管理工作。经过初选、公示公告、组织考察等环节,最终确认20名人民监督员。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分别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较好的履职条件,他们将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的11种情形进行监督。 

  培训会上,自治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副主任邓志杰从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监督范围、案件监督的提出、案件监督工作程序等七个方面展开业务培训。防城港市司法局副局长岑铮也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强化监督的重要意义。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履行好人民监督员职责和使命。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