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出台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27.05.2017  19:25

      2017年5月15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2017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防城港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市党委、市政府2017年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防城港市法治建设,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快制定及完善具有防城港地方特色及需要的立法项目,着重解决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2017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包括法规制定项目2件、规章制定项目1件,预备项目3件。为解决我市公交客运行业存在的管理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制定《防城港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为保护我市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效益,制定《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条例》。为规范和优化传统出租汽车服务现状,制定政府规章《防城港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另外,确定《海湾新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办法》、《防城港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防城港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为2017年预备项目,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我市今年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切实做到针对问题立法,通过立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体现了创新、开放的发展理念。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决策机制,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