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探索建立司法赔偿联动机制

07.03.2016  23:32

为及时、正确处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司法赔偿纠纷要,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办事,防止和减少司法赔偿案件纠纷的发生,彰显执法文明,防城港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制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防城港市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工作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市级司法赔偿联动机制。

根据该《细则》规定,防城港市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坚持积极预防、主动协商、依法理赔、依法依纪追责的原则,以召开联席会议方式运作,成员单位之间就有关国家赔偿具体事项的沟通、协调,可以根据情况以其它方式进行。各行政、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人身强制、财产控制、财产处分等行为被发现存在错误后,实施该行为的机关应当对该错误行为造成的国家赔偿后果进行风险评估。理赔工作结束后,赔偿义务机关或国家赔偿委员会要提出整改意见及追责建议书。《细则》还对司法赔偿联动机制的具体运作方式、各单位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细则》的出台这将大大有利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法院等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的专业优势和业务水平,协调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处理好司法赔偿纠纷,预防和减少司法赔偿案件的发生,维护和保持防城港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