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核心突破 六项重点探索——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

17.11.2016  16:07

2016年8月17日,国家商务部网站正式公布了《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方案要点》,标志着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广西自治区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要求,让社会更好了解和掌握试点试验工作重点,2016年11月15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召开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介绍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的申报和获批情况,以及《试点试验方案》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广西商务厅、广西发展改革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桂、香港驻桂以及广西自治区和南宁市等30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方案》明确提出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六大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防城港市沿边沿海和西部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和配套完善通关便利化、边境加工贸易、跨境旅游、沿边金融改革、边民互市贸易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并明确了试点试验时间步骤,即:到2016年底,搭建起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整体框架,跨境劳务合作、边贸转型升级、大部制改革等部分试验成效初显。到2017年底,在体制机制创新、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外向型产业培育、边境互联互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沿边开发开放的经验和模式。到“十三五”末,继续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同时将改革推向更广领域,形成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综合试点试验方案》明确了需要核心突破的四项改革任务:一是推进大部制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推进跨境劳务合作改革,四是加快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改革试点。《综合试点试验方案》参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函》(商政函〔2016〕215号)总体构架,布局了六大重点探索任务:一是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从建立口岸协同发展新机制、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和培育港航服务发展新模式等方面规划防城港市经济运行管理模式,为整个试点试验做好顶层设计;二是探索形成各类开发区(园区)协同开放新机制,对防城港市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劳务合作示范区以及企沙半岛工业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载体;三是探索推进国际投资合作新方式,从引进国际金融组织投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人货往来便利化机制等方面打造防城港市国际投资合作模式;四是探索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新体系,主要部署了创新跨境电商模式、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发展和大力发展国际展览业三大块内容;五是探索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举措,包括建立跨境金融合作常态化机制,推进中越金融合作机制建设,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业务,实现外汇管理改革新突破,推动跨境保险业务合作。六是探索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主要设想是通过从跨境旅游合作、创新中越边境地区教育合作、开展文体交流合作、跨国医疗保健合作以及农业合作等领域与东盟国家开展全方位合作,促进防城港市进一步开放发展。

《综合试点试验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进度、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加强舆论引导等六个方面,对整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实施强有力组织保障工作。

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和防城港市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广西商务厅与广西发改委联合下发了《防城港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联合工作组方案》,在广西商务厅下设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通过联合工作会议、实地调研、协调争取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对接和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协调财政、国土、北部湾办、税务、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试点试验的配套政策支持,解决试点试验中的重大问题和点事项落实,以及其它需要联合作工作组推动的事项,形成各方共同推动和支持试点试验工作良好局面。防城港市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形成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和形成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的总体要求,按照方案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积极破解难题,大胆探索,努力实践,通过试点试验带动防城港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实现试点试验与重大项目同步、与产业发展同步、与营造合作竞争新优势同步,也努力为全国沿边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防城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