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研究部署“4.16”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应对措施

21.04.2016  18:48

4月18日,防城港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主持召开五届市委95次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4.16”事故救援情况汇报,并对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事故调查和追责要马上启动实施,力度要大,行动要快。明火虽然已经扑灭,但是危险源还在,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善后工作主体责任。在整个危险化学品工作的“面”上,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的,不愿意整改的,要用非常措施,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要严厉查处“厂中套厂”的事故责任,谁批准,谁审批,一定要查清楚。对于全市现在还有多少个“厂中套厂”的企业,安监部门要采取超常措施,做到企业底数清楚,安全生产状况心中有数,这些企业的审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依法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于达不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该停业就停业,该关闭就关闭。要抓好社会舆情、网上舆情的应对和监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走向,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防城港市安监局 吴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