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自治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01.07.2017  16:44

              鉴于我区多个市、县(区)已出现洪涝灾情,预报降雨影响区将可能发生较重以上洪涝灾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自7月1日16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