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防汛救灾责任 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25.05.2017  18:49
  5月24日上午,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全市防汛救灾工作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副主席张秀隆相关工作批示,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强降雨天气,进一步加强灾害预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23日下午至24日上午,受低涡切变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市南部、东部县区出现了一次大雨到暴雨,部分大暴雨的强降雨。此次降雨强度非常大,主要集中在我市东南部的横县、邕宁和中心城区,其中横县有13个乡镇达到大暴雨量级。据悉,2017年入汛以来南宁市发生旱涝急转气候事件,进入5月以来,全市雨量较历年同期大部偏多50%以上,旱涝急转形势很容易造成地质灾害及中小河流洪水等灾害。预计南宁市各县(区)2017年汛期(6—9月)总降水量达800—1200毫米,较历年同期大部偏多10%—30%,降水高峰月出现在6月、7月,局地可能出现暴雨洪涝灾害。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救灾各项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履行好防汛救灾责任。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同时严格把责任落实到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防汛救灾基础性作用,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

  会议要求,进一步突出抓好防汛救灾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防汛救灾工作这根弦,及早部署、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懈怠。一要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二要扎实做好江河洪水防御工作;三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范工作;四要全面加强城市内涝防范和治理。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救灾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物资保障,切实加强宣传舆论工作。要把防汛救灾工作想在前、抓在前、做在前,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决确保今年我市防汛救灾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刘为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