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合适成年人培训班开课啦

30.10.2015  09:36

  广西检察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  黎江霞)10月29日,由陆川县检察院主办的陆川县合适成年人培训班在县党校开课啦,全县130名合适成年人参加培训。 

  今年3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联合签订了《陆川县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作出详细规定,设立陆川县合适成年人工作办公室,下设在县检察院。同时组建了一支拥有130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他们大多来自共青团干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校教师、妇联干部、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其他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人员。 

  陆川县检察院邀请了公检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人员和陆川县中学的心理老师,为参训人员讲解合适成年人在案件的不同阶段需要履行的职责,以及未成年人在涉案后的各种焦虑、孤独心理,让参训人员更清楚自己职责,切实维护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建立对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合适成年人到场可以对涉案未成年人起到心理抚慰和教育感化作用,帮助未成年人准确完整地自我表达,确保讯问过程顺利进行,同时可以监督讯问人员、侦查人员的讯问过程,保证程序的公正性。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