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为被害人撑起一片天
广西检察网9月28日(通讯员 范丽娟 黎江霞)“要不是检察院给了这笔救助金,我都不知道怎么维持生活了。”刑事被害人家属陈某某拉着陆川县检察院控申科谭科长的手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2016年9月27日20时许,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出租车司机刘某某接了一单到清湖镇的生意,客人是三个看似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本以为只是一单普通的生意,不料这单生意却改写了刘某某的人生。当刘某某开车至清湖镇平安村一鸡场附近时,原本安静的车厢一下子变成了抢劫案的犯罪现场,刘某某身上被捅了二十多刀,眼部严重受伤,后被人送医救治。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由于作案的三人中有两人是未成年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三年十一个月、六年七个月。
凶手伏法了,可是医药费却依旧没有着落。刘某某的住院医疗费就花了十几万,而且大部分是借来的,由于是刑事案件农保也不能报销。刘某某的两个孩子一个念大学一个念高中,正是花销最大的时候,妻子陈某某平日也是打零工收入不高。出院后的刘某某身体状况很差,一只眼睛已经失明,手脚不灵便,生活都难自理,更别提工作了,出租车也报废了,家里几乎没有了生活来源。从案发到现在,三个作案人员的家属都不曾看望过他,更别提赔偿医药费了。眼看就要开学了,孩子们的学费还没有着落。
8月18日,在旁人的提醒下,陈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陆川县检察院,控申科谭科长热情地接待了她。了解了陈某某家的基本情况后,谭科长让她准备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材料。8月29日,谭科长到陈某某家核实情况,当得知陈某某的儿子读大学想贷款却没办成,谭科长立即联系当地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亲自带他去办理了八千元的免息贷款。家访后,根据陈某某家的实际困难,谭科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当即表示要尽最大的努力对陈某某家进行救助。9月22日,谭科长带着一万三千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来到陈某某家,这是该院自办理国家司法救助以来发放的单笔金额最大的救助金。
得知能拿到一万三千元的救助金,陈某某紧锁的愁眉终于疏散了,绽放出一丝笑容。钱虽不多,但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也够家里维持一段时间的生计了。困难已经发生,但仍要坚强面对,陈某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院的救助,她会照顾好丈夫,努力工作供孩子们读书。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