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再次开讲
广西检察网3月9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5年3月5日下午,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深入陆川县米场镇初级中学开展以“法律护航,快乐成长”为主题的2015年春季期开学第一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开展好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院未检办干警多次到米场中学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校情,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素材。主讲检察官结合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该县的社会实际,运用大量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迟到、早退、旷课等轻微的不良行为逐渐走向违法犯罪的心历历程,生动形象地向该校师生阐述了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本次主讲检察官结合课堂实际,因情因景设置各种犯罪行为问题现场提问,现教现学现用,激情洋溢的演讲配之以大方得体的肢体语言深深感染了广大学生,同学们踊跃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有序而热烈。宣讲团现场还发放了印有法律知识的笔记本及预防性侵知识手册800余份,将本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课后,该院检察官还慰问了八名品学兼优的留守女学生,为她们送上了慰问品和慰问金。
该校杨校长对检察官的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该校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助于学生在新学期的健康成长,为该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希望县检察院“检察官宣讲团”以后多到该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据悉,这是该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继2014年8月份成立以来第二次启动大规模宣讲活动。该院计划在2015年3月份对全县所有乡镇中学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大型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