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陆川县盘活存量土地668亩

08.07.2016  18:30
    今年以来,陆川县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工作,上半年共盘活存量土地668亩。
    该县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征而未供土地,原意向项目不落实的,及时调整用于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规划用途改变的,协调住建部门按照新用途出具规划条件,加快储备土地供应;已发证且用于融资抵押的,尽快解押并组织供地。对批而未征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该县要求当年度批准的用地完成征地率应达50%,上年度批准的用地完成征地率应达65%,前五年度批准的用地完成征地率应达75%。对不按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且不按处理意见整改的,禁止其参加陆川县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对因项目不落实造成未能供地的,该县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调剂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依法取消其项目用地,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处理批而未供土地,优先用于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等其他急需用地的项目。
    对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满一年,确实无法完成征收的土地,该县将通过“区位调整”进行盘活利用。该县对出让收入重点地块及重大项目用地,细化责任,做到一个地块一个包联领导,一支工作队伍,按时完成征地任务,为供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