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检察官温情救助七旬五保户

25.12.2015  12:00

  广西检察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黎江霞  范丽娟)认了个“干儿子”,养老钱却被“干儿子”骗个精光,如今“干儿子”凌某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但他的养老钱早就被凌某某挥霍一空。陆川县古城镇古城村的五保户王大爷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却满脸惆怅。 

  原来,在2013年6月至7月间,凌某某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假意认王大爷为父,骗走王大爷卖牛的12500元和老人平时省吃俭用的2000元。2015年7月凌某某被扭送公安机关。如今,法院判决凌某某退赔王大爷的损失,可是凌某某是个赌徒,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王大爷本就是依靠国家救济生活,且年事已高患有眼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如今钱没了,老人的温饱就成了最大的问题。有群众告诉王大爷,他的情况可以到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于是,半个月前,王大爷来到了陆川县检察院。 

  无独有偶,陆川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也正在找王大爷。原来,凌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该院起诉时,该院的检察官就对该案格外留意。王大爷是五保户,如果该案判决后凌某某没有可执行财产,王大爷的温饱将成为问题。法院判决后,凌某某果然没有可执行财产,王大爷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此,该院控申科的检察官多次拨打王大爷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检察官又设法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仍然联系不上。着急的检察官正打算驱车到50多公里外的古城镇找王大爷,正巧,王大爷就来了。 

  在充分听取王大爷的诉求后,检察官决定立即驱车到古城镇王大爷的家实地考察情况。耗时一小时,警车停靠路边,检察官们步行到王大爷的家。王大爷的家由几间破败的泥砖房组成,房子阴暗潮湿,屋里饭桌上摆着老人早上就做好的午餐——一个鸡蛋和几片腌黄瓜。在向附近群众了解情况时,邻居们告诉检察官,王大爷一生无子,中年曾娶妻,但妻子已过世,老人独居多年。早几年,王大爷还能下地种菜,如今腿脚不便,只能养几只土鸡换钱。得知检察官的来意,群众纷纷表示,王大爷被骗钱后,生活更加困难了,希望检察院能救济王大爷度过困境。 

  经过认真审查王大爷的申请材料,结合实地考察情况,2015年12月11日,陆川县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刑事被害人王大爷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为人民币伍千元。12月22日,王大爷到县检察院签字领取救助金伍千元。 

  据了解,2015年至今,陆川县检察院已经对15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救助,共发放救助金人民币四万四千元。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