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领导督导江南区法院执行案件

29.11.2016  15:02
  近日,在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的督导下,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民生案件通过执行和解顺利结案。11月25日下午,黄克院长在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维超、高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南宁市中院院长张培健、江南区法院院长林振明等一行人的陪同下,来到申请执行人谭某的家中,为他送去19.9万元执行款。

  2014年9月,谭某因与球友产生纠纷被殴打,造成九级伤残。江南区法院判决谭某胜诉后,却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谭某的遭遇引起了黄克院长的注意。在黄克院长的督导和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该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黄克院长关爱花季少年,充分体现了广大法官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对进城务工子女的关爱,这是广西法院在本次执行月活动中“组建千个执行团队,带头破解千个大案难案”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