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委书记批示肯定检察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

22.04.2016  17:00

  广西检察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陆庆荣 卢文育)4月19日,隆安县检察院报送的《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得到县委书记吴朝晖肯定并作出批示。吴朝晖在批示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隆安县检察院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成绩突出,希望在新的一年里为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再立新功。 

  据悉,2015年隆安县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均为大案,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人,挽回经济损失86万余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走出去下乡、进单位上法制课,请进来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进行;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预防调查报告7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份且均被相关单位采纳;为参与政府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的投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83次,有效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隆安县检察院的努力,净化了社会政治风气,为隆安县的发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隆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