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法院: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模式

09.03.2017  22:34
  3月8日获悉,隆安县法院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模式取得良好成效,被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今年我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在审判工作中,隆安县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同时,推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使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能够第一时间审结。先后对因受侵害提起诉讼的70起困难妇女、儿童案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家庭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给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5万多元,有效保障妇女的权益,维护儿童的身心健康。

  该法院还聘请妇联陪审员参与调解,帮助妇女儿童当事人恢复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3年来成功调解离婚案件485件。调解后夫妻重归于好的占一半,夫妻自愿离婚且女方获得更大利益的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针对未成年犯,该法院积极开展教育回访和帮教工作,做到案案有回访,并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做好挽救帮扶工作。3年来,该县无一例刑满释放和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