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15年度种粮耕地核查工作完成

11.09.2015  10:55

      为使国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6月5日-7月31,隆安县在全县范围开展种粮耕地核查工作,主要对有些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包括丢荒闲置、从事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或建房、国家公路、铁路、通村、通屯道路等建设征用、市政建设征用等其他非种植粮食用途,或土地流转作非种粮经营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这次种粮耕地核查工作,全面掌握隆安县2015年实际种粮面积,精准反映隆安县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杜绝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象发生。
      此次种粮耕地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顺利完成这项工作,隆安县成立县乡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部门各时间节点工作职责,并明确规定在国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执行期间,隆安县每三年开展一次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核查工作。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抽调乡镇政府、财政、国土所、建设站、农业服务中心等人员深入村屯,逐户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承包耕地进行核实,并按村、屯填列农户撂荒、从事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或建房、公路铁路通村、通屯道路征用、市政建设征用、种植甘蔗、香蕉或其他非种植粮食用途进行土地流转经营的耕地面积,同时要求农户签字确认。
      通过这次核查确定,隆安县2015年种粮耕地27.69万亩,比2014年减少5.38万亩,种粮耕地核减后,相应提高了隆安县对种粮农民农资补贴标准,2015年隆安县补贴标准为91.19元/亩,略高于上林、马山等县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