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国税局大力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24.07.2015  12:08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部署,隆林县国税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部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工作。

  该局做到一切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执行,大力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县级国税机关目前保留有的69项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开。不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

  隆林县国税局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该放的放彻底、该管的管到位。2015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6项,其中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户,享受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