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检察院自侦干警听庭审 学习办案找不足

09.10.2015  12:14

  广西检察网10月9日讯(通讯员刘杰)为进一步培养反贪反渎干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自侦案件质量。近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组织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全体干警到法院,旁听了一起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行贿受贿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听审活动,自侦干警们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往往会在进入审判环节后翻供,拒不认罪。特别是在“一供一证”的贿赂案件中,翻供、翻证尤为突出,甚至还出现过被告人家属利用上访,试图为其翻案的情形。针对这一情况,雁山检察院建章立制,细化了上级院关于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各种情形,如:并进一步明确了办案时录音录像的讯问地点、“全程”的具体含义、对重要证人进行录音录像的适用情形等。同时要求自侦干警在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问或询问时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真正做到“全程”、“同步”、“不间断”的录音录像,杜绝“导演式”录音录像现象,也为将来查明恶意翻供翻证行为提供证据。 

  “《刑法修正案九》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法律对人权保障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以往‘口供为王’的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查办职务犯罪的新形势,要确保案件质量就得树立起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这也是我参加完听审活动的最深体会。”刚从听审现场回来的反贪局局长潘勇深有感触地说。 

  (作者单位: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