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基本完成

13.08.2015  13:47
    在2009年至2012年开展的广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一期工程)基础上,从2013年起,经过2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区共有85个市、县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通过了自治区检查验收。我区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基本完成,达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
    一是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在一期工程完成609.30万宗的基础上,提高到目前的695.18万宗,应发证率达到93.66%,发证总面积2991.75平方公里;全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证3.14万宗,已完成发证2.23万宗,占应发证总数的70.85%,发证面积72.33平方公里;全区符合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93.84%。
    二是全面完成了重点区域数字化地籍测量。本次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采用解析法测制1:500比例尺地籍图(简称重点区域)2224.01平方公里面积,约占全区农村居民点总面积5505.78平方公里的40.39%范围。主要包括:乡政府驻地村庄;规划允许建设区内村庄;乡镇政府驻地周边、交通干道,即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内;村委会驻地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大于3公顷村庄。其中,防城港市(含所辖上思县、东兴市)、南宁市本级、柳州市本级、梧州市本级、宾阳县、永福县、灌阳县、田东县开展了全域解析法实测工作,为今后的地籍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了发证数据库。完成了全区重点区域范围内所有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档案的扫描、录入、挂接任务,建立了重点区域农村宅基地和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数据库,数据库基本满足了日常管理、更新和查询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