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桂开办发〔2015〕58号
关于开展2015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2015年我区继续推进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实施“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试点。为让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培训资助政策,提高政策受益覆盖面,确保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区创新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形式、加强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应补尽补的主要途径。5月份是初中、高中毕业生选择继续读书还是就业的主要时期,此时集中开展扶贫培训资助政策宣传,有助于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确保党的富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和青壮年力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二、活动时间、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活动时间。5月。
(二)活动内容。宣传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短期技能培训等扶贫培训资助政策,明确培训类型、资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
(三)活动形式。自治区扶贫办将扶贫培训资助政策要点在广西电视台滚动播出;编写扶贫培训资助政策短信通过新华掌媒·扶贫快报发送;编印宣传册,设计宣传版报样板,发放到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扶贫办;提供扶贫培训政策宣传资料,由各市、县自行编印发放到贫困学生和贫困家庭。
各县扶贫办联合教育部门,主要通过到辖区初中、高中和职业学校张贴宣传版报、播放电视宣传片等形式,向各级各类学生宣传扶贫培训资助政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校园网络、专题报告、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
设区市扶贫办负责市直属中学、职业学校和本科院校的宣传,张贴宣传板报。
(四)活动要求及经费。县级扶贫办宣传活动覆盖辖区内每一所初中、高中、职业学校、贫困村,做到校有宣传版报,村有宣传资料。各市、县扶贫办根据版报样板,在增加咨询联系信息后自行印制,印制费用及其他宣传产生的费用从各县(市、区)工作经费中解决。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扶贫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教育部门、驻村工作队和村委干部的力量,形成宣传合力,精心谋划,大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提升活动效率。各设区市扶贫办要加强对所辖县扶贫办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所辖县扶贫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要求,鼓励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宣传月活动的应有作用,提高扶贫培训政策知晓率。自治区扶贫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建立扶贫培训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各级扶贫办要不断完善宣传措施,提高宣传效果,逐步建立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收集宣传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将书面总结于6月底前送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
附件: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资料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