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现场“零距离”沟通 八步区检察院打造“零犯罪”校园

29.11.2016  16:03

  广西检察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陈海敏  邓美娴)  “姐姐,我有一个问题,年满十四周岁的学生犯了罪会受到处罚吗?”“小朋友你好,看向这边,这里有一个刑事责任年龄界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八步区检察院青少年人文教育馆中一名中学生和未检检察官的对话。11月25日,贺州市实验中学七年级60多名师生到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参观“青少年人文教育馆”,八步区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当了一回兼职老师,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现场法制教育课。 

  同学们怀着好奇、激动的心情在老师和检察官的带领下,走进了八步区青少年人文教育馆,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未检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践中的典型发案规律,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典型案例的分析、空中翻书、法律游戏一体机、现场实物展示等方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法律熏陶,在趣味学习中掌握法律知识。最后,同学们在愿望墙上自发写下了自己的愿望条。 

  据悉,“八步区人文教育馆”成立以来,八步区检察院以人文教育馆为依托,与贺州市实验中学、八步三中、贺街双莲中学、望高中学4所学校开展了检校共建活动,接待了青少年学生参观4批次200多人次,举办法制教育讲堂16余次,为联手创建“零犯罪”校园,共同探讨法制教育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