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司法局实干促进事业发展创新再上新台阶

12.07.2015  11:38

  近年来,青秀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城区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大局,坚持以创一流队伍、建一流业绩为主线,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青秀为载体,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以提供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广大群众为落脚点,以务实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用创新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全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和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单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市司法局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创建一流队伍,注入事业创新发展新活力

  青秀区司法局在长期工作实践中认识到,人是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队伍的素质决定着工作的成败,只有把队伍建设好,才有可能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创新发展。近年来,市司法局强力推进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通过“三抓”,促进了队伍“三个转变,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抓队伍的思想教育,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促进了队伍思想向“奋发型”转变;二是抓队伍创先争优,强力打造“五型”机关,促进了队伍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狠抓业务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队伍,促进了队伍能力向“创新型”转变。他们针对队伍不同程度存在理想信念不牢、作风纪律不严、综合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个别干部职工贪图清闲、工作拖拉、效率低下、作为不大等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和“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作风纪律整顿,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提出了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廉洁型”“五型”机关的奋斗目标,出台奖勤罚懒工作机制,把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作为实现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有效营造了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三年来,全局先后获全国、全区、全市及城区党委、政府先进个人荣誉的有22人次,其中被党委、政府提拔使用的有8人。形成了现在“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良好风气,为促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好关键少数,推进全民学法形成新常态

  “六五普法”以来,青秀区司法局不但承担辖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还负责全市70%以上党政机关学法用法的组织指导工作,在人员少、困难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坚持因地制宜,把深化法律“六进”与组织各类对象学法用法守法结合起来,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打造普法品牌结合起来,把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同创建法治青秀结合起来,在抓重点对象、抓重点内容和抓“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行为自控能力;三是大力推进企业员工学法用法诚信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四是积极推进农民(居民)学法用法基础工程建设,着力提高法治理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坚持在“”字上做文章,努力培育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先后建立了南宁市禁毒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三个基地、打造了律师牵手进社区法律服务品牌、南湖公园“水润大地”法治文化园和桂雅法治文化社区。在推进法治创建中,坚持在“”字上谋发展,扎实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城区依法治理面达100%,加快了法治青秀建设进程,2013年,被评为全国全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县(区)。通过抓领导干部抓这一关键少数,推动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同步发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实现了由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转变,不断适应法治青秀建设新常态。

   三、强化矛盾化解,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市司法局根据辖区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调解工作需要,在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定期排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各类纠纷发展动态;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三是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案件调解工作方面,他们严格把握案件受理、案件调解、调解攻坚三个重要环节。实行案件调处首问责任制,认真查明纠纷双方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不厌其烦地做好双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调解每一起纠纷,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4年,先后挂牌成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诉前人民调解中心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组织。三年来,组织辖区各类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672宗,调解成功1649宗,成功率为98.6%;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2922次,预防纠纷2368宗,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宗11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6宗43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宗69人,为确保辖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四、破解工作难题,迈出社区矫正工作新步伐

  一是做好经常性的工作汇报,争取城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支持,及时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经费问题,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抓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手册》、《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辅警中队日常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和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三是抓实社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能力;四是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五是建立由城区政法委牵头,法、检、公、司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青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青秀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和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三级工作网络;六是强化社矫工作信息化建设,2014年,青秀区在仙葫大道1号政府办公大楼5楼挂牌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紧接着又投入220万元定向建设青盾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了社矫管理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近年来的积极实践和有效探索,青秀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体制机制创新,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5年6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1人,解除矫正247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4人,其中管制3人,缓刑161人,假释24人,暂予监外执行16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有效预防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五、开通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新跨越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市司法局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惠民”工程。一是放宽案件受理范围,将法律援助受理事项的范围扩大到就医、就学、就业和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相邻、土地、山林、征地拆迁、施工损害赔偿和消费者权益纠纷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二是简化特殊群体审批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审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开通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努力将法律服务活动延伸到城乡低收入群体。2012年以来,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9件,年均以20%的速度递增,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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