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17.05.2015  13:40

  青秀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坡“一组两会”协商自治制度,保障乡村建设活动深入发展,建立了“一组两会”理事会成员及生产队队长工作补贴工作机制,保洁员由村屯“一组两会”招聘管理,城区对村屯乡村建设工作资金实行考核奖励等,促进群众自我管理美丽家园,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首先是完善“一组两会”理事会成员及生产队长工作补贴。理事会会长200元/月,担任生产队队长的理事会成员100元/月,非生产队队长的理事会成员和非理事会成员的生产队队长50元/月,现任村干部兼任理事会成员的,只领村干部补贴,不安排理事会补贴。由各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镇、开发区理事会成员管理考评办法,每季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作理事会成员工作补贴发放名册,报城区乡村建设办和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费由城区财政按季度下拨到各镇、开发区。通过落实“一组两会”理事会成员及生产队队长的工作补贴,大大提高了理事会成员及生产队队长的工作积极性。

  保障保洁员工作补贴。按村坡人口每15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村坡保洁员,城区财政按每名保洁员每月补贴1050元,不足部分由各村坡自筹解决。保洁员由各村委聘用,各村坡“一组两会”负责日常管理(不含镇区保洁员,镇区保洁员参照街道保洁员的模式另行制定管理办法)。通过保障保洁员的工作补贴,确保村坡日常保洁,通过村坡“一组两会”管理,群众监督村坡保洁更加彻底,充分调动了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村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落实“一组两会”日常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城区各时期的工作需要来确定村坡“一组两会”日常工作专项经费,青秀区按好、中、差三类标准,由城区将“一组两会”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统一下拔到各镇、开发区,各镇、开发区连同村委本级工作补贴一并发放到村委,由村委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到各村坡“一组两会”。经费下拨以屯为单位,季末由城区“美丽办”清洁乡村组对相关村屯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按上年人口每人每季度15元为基数,预拨下季度环境卫生保洁经费。其中:检查考评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发放总额的120%,奖励理事会成员和生产队队长当季度的补贴300元/人;80—89分,发放总额的100%;75—79分,发放总额的80%,扣除理事会成员和生产队队长当季度的补贴100元/人;75分以下发放总额的60%,并进行相应处罚,扣除理事会成员和生产队队长当季度的补贴150元/人。通过加强指导、落实“一组两会”日常工作专项经费,村坡互助的自治制度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坡内党小组威信明显提高,屯级公共事务得到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