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柳州市卫计委、工信委、公安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玻尿酸)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经营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企业、单位及网站是否有相应资质,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是否从已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购进等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经营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企业、单位及网站进行了全面排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46人次,共检查相关单位619家(其中使用单位482家、经营企业137家),发现7家单位有违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行为,除2家已依法整改外,其余5家单位涉嫌非法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签标示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及药品美容针剂,已依法立案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此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以及其它医学整容产品、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诊疗行为等问题,且多数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无固定场所,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执法存在取证困难。下一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器械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用于医学整容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学美容机构在购入该类产品时应当从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一些不法个人利用网络隐蔽性和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消费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注射美容,相关产品信息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www.cfda.gov.cn )“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请尽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