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今年以来,针对市场上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普遍存在,且有蔓延之势,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已成为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药品安全问题的实际,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服务并重、预防与治理同步的工作思路,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非药品产品的审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促使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产品包装和说明书管理,减少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有效遏制“非药品冒充药品”蔓延的势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精心部署,制定方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行动步骤和查处品种两个方面做出部署,按照调查摸底、严打严防、宣传巩固三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调查摸底。以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为整治重点,着重检查产品的名称和包装是否存在仿冒药品名称,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是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等,摸清全市生产、经营此类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是重拳出击,强化监管。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对全市8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无产品合格证明、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未设置标识牌,未将药品与非药品严格区分陈列的11家药品经营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治中发现存在销售非药品与药品名称相同产品的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舆论。以“3.15”、“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板报、宣传资料、网站、现场咨询等平台,加大对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掌握相关产品的性质以及与药品的差异,提高广大市民的辨别能力,指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安全使用,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蓝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