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理论与实践探讨在上林县检察院开展
广西检察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韦镇强)为了激活工作思路、开拓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成效,广西南宁市检察院民行处于9月29日在广西上林县检察院开展了“南检民行吧”第二期活动。此次活动围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这一主题以“微研讨”、“漫慢谈”、“兴趣沙龙”等形式进行,南宁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员以及上林、宾阳、横县、武鸣等县区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就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热烈发言与深入探讨,南宁市检察院民行处长秦浩原、研究室副主任蒙旗作了重要点评。
在两个多小时的微研讨活动中,上林县检察院就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作了主旨发言,阐述了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内容,推介经验,展望未来。
蒙旗充分肯定了上林县检察院在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该项工作开展时间还不太长,相关制度还未成形,目前该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他建议大家在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时要及时汇报市院,以取得指导与帮助、支持,防止行政机关利用行政强制权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及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利用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契机,依法介入监督法院的执行活动,同时加强检察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秦浩原强调,首先,要弄清楚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大背景。这是在贯彻落实两高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以及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执行监督百日会战”活动背景下进行的,必须将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放在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要明确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该项工作既是履行本职工作,也是回应群众的呼声,有利于维护司法统一、社会公共秩序,实际上是造福于民。第三,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是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他还指出,非诉执行监督范围很广,案件来源方式主要是依申请监督,也可以依职权监督,还就开展工作的方法给予了积极建议。
(作者单位:上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