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统计局共审批11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18.01.2017  02:35

自治区统计局始终坚持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管理原则,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调查项目审批,不断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遵循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原则,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和审批水平。

2016年,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认真履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职责,全年共审批11项统计调查项目,所有受理的统计调查项目均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经自治区统计局审批同意开展的11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分别是:《广西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广西计划生育项目统计月报表》、《广西利用外资全口径统计制度》、《桂林市服务业统计改革试点综合报表制度》、《广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方案》、《柳州市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广西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统计调查》、《田东县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广西食用菌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同时,废止了7项已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并定期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发文等形式公布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