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社会事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06.07.2016  14:47
    

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社会事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根据相关规划要求,收集2016-2018年南宁市全市范围内主要推进的社会事业类项目(教育、卫生、民政、体育等),包括处于策划阶段、前期阶段、建设阶段的项目;制定2016-2018年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三年的年度滚动计划,统计收集南宁市现有社会事业项目现状,研究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发展方向,分析预测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完成后所达到的效果和保障措施。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 本次公开选聘研究单位,面向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具有相关规划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两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课题研究小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研究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社会事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6年7月8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课题研究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初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中期评审。

  (二)课题研究单位根据中期评审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评审后一个月内向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送审稿,由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结题评审。

  (三)课题研究单位根据结题评审意见,对成果进行最终修改,于评审后一个月内向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最终成果。

  (四)研究期间,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科。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麦智德

  电 话:0771-5539166

  传 真:0771-55581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