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本级第一个PPP项目获政府批准

09.10.2016  23:05

  广西财政厅高度重视PPP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近日,与自治区环保厅共同推进实施的广西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PPP项目,其实施方案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广西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将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的方式运作。下一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合作方后,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64亿元(其中: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运营监管软件7783.08万元,运营期仪器设备更新重置费用7263万元,年度运维费用1351.2万元)。项目服务期为12年,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不参与股权投资,并按绩效付费,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用约3075.7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费用将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获批并实施将为我区今后类似项目的推进提供可借鉴经验。

 

信息报送:经济建设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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