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下放94项行政审批项目

16.03.2015  17:33
  3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13项原来分别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负责的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
    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项国土资源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分别是: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矿产地储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省(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审核、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国土资源部科技平台建设审批、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调整矿产勘查风险分类审批。4项海洋资源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分别是: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域类)审批、国务院批准的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登记核准、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