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作用明显
15.01.2016 19:1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在全区逐步推进国库管理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年初部门预算执行的监控力度,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监督、警示、威慑、纠编功能日益突显,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规则不断丰富。 2013年8月,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新增了“三公”经费预警规则,对“三公”经费支付过程实行“三预警”,通过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监管,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15年1月1日—12月25日,自治区本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中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3.3亿元,比2014年同期减支1.73亿元,同比下降34.39%;2014年,将自治区本级培训费、会议费纳入动态监控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25日,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比2014年同期减支0.6亿元,同比下降12.24%。
二是预算执行动态 监控技术手段不断完善。 2014年,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导入监控系统,以预算单位已报备案的银行账号来自动匹配检测预算单位的支付信息,杜绝预算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二层单位划拨资金的现象,对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威慑作用。自2014年5月底实施该红色预警起,截至2015年12月25日,自治区本级共拦截支付 1.9万笔,资金117.68亿元,退回整改638笔,退回整改资金5.28 亿元。
三是 动态监控机制有效发挥了“预警、纠偏、威慑”的作用。 截至2015年12月25日,通过动态监控系统监控的资金量816.59亿元;预警资金2万笔,金额173.78亿元;属特殊情况经单位来函说明理由,审核通过资金1.5万笔,金额 163.87亿元;退回单位整改资金0.4万笔,金额9.16亿元。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本文来源: 财政厅
15.01.201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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