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请通过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前,自行登录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gxpta.com.cn),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进入方式:在“考试证书查询”页面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到考试证书状态,然后点击打钩项“申领合格证书”按钮,即可进入“合格人员登记表”页面)。考生要保证填写内容正确、合格规范,并及时查看审核状态。考生填写信息内容没有通过审核的,需登录系统重新填写直至成功。
二、证书领取
考生必须通过网络填报《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考生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有关事项时,须选择是否需邮寄证书,确认邮寄领证需求。对需要寄递证书的考生,我厅将统一通过EMS进行寄递,邮件必须由本人签收,不能由他人代领;寄递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在签收证书时直接支付给快递人员。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快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没有选择寄递证书的考生,视为默认现场领取证书,请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西南宁市民主路49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418或304室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如无特殊情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审核通过后第二周即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逾期填报《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请考生自行与发证人员商定领证时间。
证书现场领取办理时间:
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31日,每周三(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71-2802051、261555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