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以来,金城江区立足区情,坚持政府主导,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创城”活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河池发展先行区、首善幸福地提供了坚强的食品安全保障。目前,金城江区辖区内22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按标准规范管理;备案登记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流动餐饮小摊贩分别为12家和88家;食品销售、食品餐饮持证率均为92%;明厨亮灶覆盖率77%,高于全市35个百分点。主要做法:
一、完善组织机制,全力支持食安创建工作
金城江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将“创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点工作进行推进。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 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统一部署“创城”工作。 二是严格目标考核。 制定了《金城江区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食品安全考核权重比由2%提高至3%。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 区党委、区政府督查室按季度就“创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创城”办更是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创城”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共提出指导意见800多条,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投入模式,降低食安创建成本
我区积极探索“创城”投入的新模式,采取业主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经费投入方式,实现了“既减轻财政压力,又保障有钱创城”的“双赢”效果。 一是引导“业主出大头”。 利用走访巡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引导经营户自筹资金投入设施改造。目前,全区已有2132家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完成设施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 二是采用“政府补漏洞”。 在本级财政支出整体趋紧情况下,通过追加财政预算方式,拨付“创城”工作经费10万元。另外,通过返还罚没收入的方式(即:罚没收入费用的80%),累计列支工作经费达23万元,为“创城”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有效推进食安创建
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坚持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宣教格局。 一是科普常识广覆盖。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万封书信进万家”、“放心农资”下乡及“五进”等系列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9万余人,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和《致学生的一封信》5万余封,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业主培训全方位。 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方式,对经营户就《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相关申办许可、管理要求、操作流程、布局规划、设施制度建设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先后上门培训1次以上,集中培训20期共计1721人,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氛围宣传立体化。 构建以电视、广播、手机、LED屏为载体的“空中四条线”和以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建筑围挡、交通护栏、道路两侧灯杆、农贸市场和经营店面为阵地的“地上七个一”宣教新模式,实现“空中地上”立体发声。累计在电视、广播报道35次,LED屏滚动宣传936条,手机短信3万余条,悬挂横幅686条,印发宣传材料29万余份,设立展板572块,张贴标语2万余张,制作墙报67期,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协作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是完善联动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等,不断提高全区监管效能。2016年共联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起。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 不断开展夜宵摊点综合管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986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4891家,立案查处35件,销毁问题食品2517公斤,竭力保障全区公众饮食安全。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 针对食用农产品的种植、食用水产品、畜禽产品的养殖、屠宰以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不同环节的监管内容,分配责任,落实到位,争取每个环节不掉链、不失职。通过开展各个专项监督检查,累计督促业主整改782家,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河池金城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志诚)